安利公益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2025-12-25
为保证安利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有效地对外沟通,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增强基金会信息公开,树立基金会良好对外形象,为基金会的整体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更好地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特制定安利公益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基金会新闻发布是基金会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媒体, 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布基金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
第一条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二条 坚持与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相衔接。做好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与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基金会信息公开,推动基金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第三条 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 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慈善公益新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负责制原则: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凡接到媒体纸质、电话、电邮或当面要求采访的,应及时转新闻发言人,由新闻发言人按相关规定履行采访程序。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须征得理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刊发或播出。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本基金会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公开新闻和信息。因违规而给本基金会带来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基金会品牌传播负责人负责基金会新闻发布的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基金会各部门予以配合。
基金会新闻发言人由理事长担任,代表基金会对外发布信息。
基金会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本基金会相关部门确定的时间、地点、口径和范围,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等形式,代表本基金会及时、准确、系统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本基金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相关工作重点和进展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媒体、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其他应公开发布的声明文件、其他有关重要信息;
(二)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三)审核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四)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
(五)就记者拟采访的问题及人员予以配合、联系并进行答复。同时, 负责回复记者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有关事项。
品牌传播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了解并分析新闻媒体和公众对本基金会所涉及业务的报道评论情况;
(二)建立本基金会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域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
(三)草拟新闻发言人的各类新闻稿、发言稿等基金会需要新闻发布的内容;
(四)负责接待来访的新闻媒体记者,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章 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基金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发布基金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危机等事件的信息发布, 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本基金会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
(三)重大项目: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媒体集中关注的本基金会发起项目的相关情况;
(四)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与基金会业务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疑惑解释;
(五)补充信息:本基金会发布的公报、公告等形式之外需要进一步解释和说明的事项;
(六)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开展新闻发布的事项
第七条 基金会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
(二)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三)接受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基金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
(五)其他民政部指定网站。
第四章 实施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 基金会新闻发布的主要程序:
(一)明确发布主题。基金会品牌传播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报新闻发言人审定;
(二)组织发布材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主旨讲话和背景材料。主旨讲话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发布;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慈善公益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上述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基金会品牌传播负责人负责把关,报新闻发言人审定;
(三)自主新闻发布会应相对固定场所,对讲台、背景、标识等规范化的场景布置。
(四)事后效果评估:本基金会品牌负责人应追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估结果发布效果。
第九条 新闻发布是基金会宣传工作的重要方式,要充分发挥基金会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积极作用,促进基金会信息公开;要服务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基金会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公开新闻和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利公益基金会。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 2025 年 12 月 11 日安利公益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后实施执行。

